國際認證
CE認證指令_CE認證指令是什么
歐盟已通過多項歐洲CE認證指令和法規,旨在為協調技術規則設定共同的最低目標,主要但不限于通過設計和構造影響新產品的健康和??安全。所有希望將商品投放到單一歐洲市場的企業都必須滿足適用于特定產品的所有相關歐洲產品法,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法律包括規定形式的CE認證標志要求。
機械CE認證指令2006/42/EC
大多數新機器都包含在機械指令2006/42/EC中(根據2009/127/EC對施藥機械進行了修訂)。指令的附件 1 中列出了例外情況(例如某些電氣設備等),或者其他歐盟立法涵蓋了相關機械而不是機械指令。這些其他立法包括:
大多數載貨和載客電梯的電梯指令(2006/42/EC第 24 條修訂了電梯指令并闡明了這些指令之間的界限)
用于載人的索道裝置的索道規定
醫療器械法規(它調用了機械指令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作為醫療器械的機器
機器的個人防護設備 (PPE) 法規,它也是 PPE 指令范圍內的 PPE
用作玩具的機械的玩具安全指令
機械指令的范圍包括嚴格意義上的“機械”和以與機械相同的方式進行合格評定的其他產品:即必須帶有 CE 標志,并在首次放置時附有合格聲明和說明投放市場(如果未投放市場,則首先投入使用)。這些其他產品(如第 2 條所定義)是:
可互換設備
安全組件
起重配件
鏈條、繩索和織帶
可移動傳輸設備
“部分完整的機械”(如第 2g 條所定義)也在機械指令的范圍內,盡管它們受制于不同的合格評定程序:它們不得根據機械指令(盡管可能根據其他適用指令)進行 CE 標記,并且必須附有公司聲明和裝配說明。
除了機械指令之外,一些屬于機械的產品(如上文所解釋的嚴格意義上和一般意義上的)也可能受其他產品立法的約束,包括:
電磁兼容性指令 (EMC) 也適用的電動/受控機械
無線電設備指令也適用的裝有無線電設備的機械
壓力設備和/或簡單壓力容器指令也可能適用的裝有壓力容器的機械
受《建筑產品條例》約束的建筑產品,這些產品是以永久方式并入建筑工程(建筑物)的機械,例如電動門、門、窗、百葉窗和百葉窗、通風和空調系統
帶有內燃機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其中氣體和顆粒物排放由非道路移動機械指令涵蓋
室外噪聲指令也適用的室外使用設備的噪聲排放
歐盟委員會機械指令應用指南第 89-92 段對機械與其他指令之間的接口和重疊進行了更全面的解釋。
低電壓CE認證指令2014/35/EU
低電壓指令2014/35/EU (LVD) 適用于大多數設計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電 50 至 1000 伏和直流電 75 至 1500 伏的電氣設備,但列出的設備和現象除外在其附件二中,主要是因為它們包含在其他指令和國際協議中。排除的項目和現象是:
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
放射學和醫學用途的電氣設備
載貨電梯和乘客電梯的電氣部件
電表
家用插頭和插座
電子圍欄控制器
無線電干擾
專用電氣設備,用于船舶、飛機或鐵路,符合成員國參與的國際機構制定的安全規定
LVD 附件 I 中列出的安全目標涵蓋電氣危險和信息要求,并包括保護人員、家畜和財產免受電氣設備引起的非電氣危險(LVD 是全面安全指令)。盡管 LVD 不適用于大多數機械,但機械指令的 EHSR 1.5.1 調用了 LVD 的安全目標。
范圍內的電氣設備的 CE 標記是必需的,盡管它可能會特別附在包裝上或包含在產品隨附的其他信息中(例如,可能無法清楚地標記非常小的組件)。盡管制造商必須起草一份符合性聲明并與技術文件一起保存,但并不要求它隨產品一起提供。
低電壓指令對所有經濟運營商施加了詳細而明確的義務:制造商(及其授權代表)、將商品從第三國投放市場的進口商,以及分銷商(他們可能被視為制造商,對他人生產的商品進行品牌重塑)。
防爆CE認證指令2014/34/EU
指令2014/34/EU (ATEX) 涉及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和保護系統。安全裝置、控制裝置和調節裝置旨在在潛在爆炸性環境之外使用,但對于爆炸風險方面的設備和保護系統的安全運行是必需的或有助于其安全運行,因此也包含在本指令中。范圍內的設備可能是電氣和/或機械性質的。
ATEX 可能適用于其他指令,例如低電壓和機械指令(例如,ATEX 下的控制設備也可能是電氣設備,機器可能包括 ATEX 范圍內的保護系統)。
某些設備不在 ATEX 范圍內,包括:
用于醫療環境的醫療設備
爆炸危險完全由爆炸性物質或不穩定化學物質的存在引起的設備和保護系統
用于家庭和非商業環境的設備,在這些環境中,可能僅由于燃氣意外泄漏而極少產生潛在爆炸性環境,
法規 EU/2016/425(以前的指令 89/686/EEC)涵蓋的個人防護設備
遠洋船舶和海上移動裝置以及此類船舶或裝置上的設備
運輸工具,即僅用于通過航空或公路、鐵路或水路網絡運送乘客的車輛及其拖車,以及旨在通過航空、公共道路或鐵路運輸貨物的運輸工具網絡或水路。不排除打算在潛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車輛
除了 CE 標志外,ATEX 還要求范圍內的產品具有特定的防爆標志。
電梯CE認證指令2014/33/EU
電梯指令2014/33/EU適用于大多數載貨和載客電梯,但不包括一些提升人員和貨物的產品(例如機械指令適用的自動扶梯和機械人行道,以及索道法規適用的載人索道裝置)適用)。
2009 年機械指令2006/42/EC第 24 條的修正案闡明了哪些產品在電梯指令的范圍內。一些以前在電梯指令范圍內的產品不再適用(例如,建筑升降機,這些現在在機械指令的范圍內)。
升降機指令不適用于:
速度不大于0.15m/s的起重機械
建筑工地升降機
索道,包括纜車
為軍事或警察目的專門設計和建造的升降機
可以進行工作的起重機械
礦用繞組齒輪
用于在藝術表演期間提升表演者的起重機械
安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起重機械
連接到機器并專門用于進入工作站的起重機械,包括機器上的維護和檢查點
齒輪齒條列車
自動扶梯和機械人行道
如果電梯指令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EHSR) 未涵蓋范圍內的產品存在相關危害,則機械指令的 EHSR 會在指令2014/33附件 I 的 1.1 的初步備注中被調用/歐盟。
壓力設備和容器CE認證指令2014/68/EU和2014/29/EU
指令2014/68/EU和2014/29/EU涵蓋一般壓力設備和簡單壓力容器。他們主要關注范圍內設備中存儲的能量所帶來的危害。機械和其他設備可能包含這些指令范圍內的壓力設備,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指令及其規定可能與與產品相關的其他指令(例如機械指令)一起適用。
燃氣器具CE認證指令EU/2016/426
法規EU/2016/426涉及燃燒氣體燃料的器具,用于烹飪、取暖、熱水生產、制冷、照明或洗滌,并且在適用的情況下,正常水溫不超過 105 0 C。強制通風燃燒器和加熱體配備這種燃燒器也被視為范圍內的器具,安全裝置、控制裝置或調節裝置和組件也是如此。但是,專門設計用于在工業場所進行的工業過程的器具不在范圍內。
索道CE認證指令EU/2016/424
法規EU/2016/424涉及設計用于運載人員的索道裝置,涵蓋纜車和其他帶輪子車輛或其他懸掛裝置的裝置,其中牽引力由一根或多根電纜提供,纜車艙室被提升和/或由一根或多根承載電纜(包括吊船和升降椅)和牽引式升降機取代,其中使用適當設備的用戶通過電纜拖動。它還適用于此類裝置的子系統和安全組件。
本條例不適用于:
升降機指令 2014/33/EU 中的升降機
傳統結構的纜車軌道
用于農業目的的設施
用于游樂場和/或游樂園的現場或移動設備,其設計用于休閑目的,而不是作為交通工具
用于工業目的的采礦設施或現場設施
纜索渡輪
鏈條驅動裝置
炸藥和煙火制品
指令2014/28/EU和2013/29/EU涉及某些爆炸物和煙火制品。
電磁兼容CE認證指令2014/30/EU
電磁兼容性指令2014/30/EU (EMC) 將適用于許多具有電氣方面的設備,主要是為了防止干擾其他電氣設備并使其自身免受此類干擾。它與其他指令(例如機械和低電壓)一起適用,盡管在某些情況下適用無線電設備指令 (RED) 而不是 EMC,EMC 要求成為 RED 的一部分。
醫療設備CE認證指令EU/2017/745
本法規涵蓋醫療器械法規 EU/2017/745(以及之前的指令93/42/EC,經2007/47/EC修訂)范圍內的醫療器械。如果醫療設備也是機器,則相關的機械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EHSR) 也被納入范圍。
個人防護設備CE認證指令2016/425/EU
法規 2016/425/EU 涉及個人防護裝備 (PPE) 必須滿足的基本安全要求,以確保用戶的健康保護和安全。有一些例外情況,包括專門供武裝部隊使用、用于自衛、私人使用以防止惡劣天氣條件的 PPE,以及兩輪和三輪機動車輛的頭盔/面罩。
建筑產品CE認證指令
歐盟法規第 305/2011[20] 號取代了早期的建筑產品指令,統一了范圍內建筑產品的營銷條件。它需要有關建筑產品性能和 CE 標志的可靠信息。
范圍內的建筑產品本質上是任何產品或套件,其生產并投放市場以永久方式納入建筑工程或其部分,其性能會影響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能建筑工程的要求。一些建筑產品(例如 EN 13241-1 范圍內的電動門窗,工業、商業和車庫門和大門的產品標準)也可能是機械指令 2006/42/EC 范圍內的機械。
無線電設備CE認證指令2014/53/EU
指令2014/53/EU涉及無線電設備。如果低壓和/或電磁兼容性指令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包含指令 2014/53/EU 定義的無線電設備,則低壓和電磁兼容性指令的規定不適用于該設備,但包含在無線電設備指令(沒有電壓限制)。
室外使用設備的噪聲排放CE認證指令2000/14/EC
指令2000/14/EC涉及室外使用的設備(可能包括受機械指令約束的機械)的噪音排放。
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氣態和顆粒污染物CE認證指令2016/1628
歐盟法規 2016/1628涉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可能包括受機械指令約束的機械)排放的氣態和顆粒污染物。
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ROHS指令2017/2102/EU
指令2017/2102/EU涉及電氣和電子設備中某些有害物質(鉛、鎘等)的使用。
能源相關產品的生態設計CE認證指令2009/125/EC
指令2009/125/EC涉及對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有影響的任何產品的性能(不包括人員和貨物的運輸工具)。
玩具CE認證指令2009/48/EC
指令2009/48/EC涉及玩具安全。如果玩具是機器,則適用玩具安全指令而不是機械指令。如果玩具包含無線電設備,無線電設備指令(也涵蓋電氣安全和電磁兼容性)也將適用。
一般產品安全指令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 (GPSD) 2001/95/EC涵蓋所有旨在供消費者使用或可能供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共同體法律中沒有其他具有相同安全目標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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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CE認證指令2006/42/EC
大多數新機器都包含在機械指令2006/42/EC中(根據2009/127/EC對施藥機械進行了修訂)。指令的附件 1 中列出了例外情況(例如某些電氣設備等),或者其他歐盟立法涵蓋了相關機械而不是機械指令。這些其他立法包括:
大多數載貨和載客電梯的電梯指令(2006/42/EC第 24 條修訂了電梯指令并闡明了這些指令之間的界限)
用于載人的索道裝置的索道規定
醫療器械法規(它調用了機械指令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作為醫療器械的機器
機器的個人防護設備 (PPE) 法規,它也是 PPE 指令范圍內的 PPE
用作玩具的機械的玩具安全指令
機械指令的范圍包括嚴格意義上的“機械”和以與機械相同的方式進行合格評定的其他產品:即必須帶有 CE 標志,并在首次放置時附有合格聲明和說明投放市場(如果未投放市場,則首先投入使用)。這些其他產品(如第 2 條所定義)是:
可互換設備
安全組件
起重配件
鏈條、繩索和織帶
可移動傳輸設備
“部分完整的機械”(如第 2g 條所定義)也在機械指令的范圍內,盡管它們受制于不同的合格評定程序:它們不得根據機械指令(盡管可能根據其他適用指令)進行 CE 標記,并且必須附有公司聲明和裝配說明。
除了機械指令之外,一些屬于機械的產品(如上文所解釋的嚴格意義上和一般意義上的)也可能受其他產品立法的約束,包括:
電磁兼容性指令 (EMC) 也適用的電動/受控機械
無線電設備指令也適用的裝有無線電設備的機械
壓力設備和/或簡單壓力容器指令也可能適用的裝有壓力容器的機械
受《建筑產品條例》約束的建筑產品,這些產品是以永久方式并入建筑工程(建筑物)的機械,例如電動門、門、窗、百葉窗和百葉窗、通風和空調系統
帶有內燃機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其中氣體和顆粒物排放由非道路移動機械指令涵蓋
室外噪聲指令也適用的室外使用設備的噪聲排放
歐盟委員會機械指令應用指南第 89-92 段對機械與其他指令之間的接口和重疊進行了更全面的解釋。
低電壓CE認證指令2014/35/EU
低電壓指令2014/35/EU (LVD) 適用于大多數設計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電 50 至 1000 伏和直流電 75 至 1500 伏的電氣設備,但列出的設備和現象除外在其附件二中,主要是因為它們包含在其他指令和國際協議中。排除的項目和現象是:
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
放射學和醫學用途的電氣設備
載貨電梯和乘客電梯的電氣部件
電表
家用插頭和插座
電子圍欄控制器
無線電干擾
專用電氣設備,用于船舶、飛機或鐵路,符合成員國參與的國際機構制定的安全規定
LVD 附件 I 中列出的安全目標涵蓋電氣危險和信息要求,并包括保護人員、家畜和財產免受電氣設備引起的非電氣危險(LVD 是全面安全指令)。盡管 LVD 不適用于大多數機械,但機械指令的 EHSR 1.5.1 調用了 LVD 的安全目標。
范圍內的電氣設備的 CE 標記是必需的,盡管它可能會特別附在包裝上或包含在產品隨附的其他信息中(例如,可能無法清楚地標記非常小的組件)。盡管制造商必須起草一份符合性聲明并與技術文件一起保存,但并不要求它隨產品一起提供。
低電壓指令對所有經濟運營商施加了詳細而明確的義務:制造商(及其授權代表)、將商品從第三國投放市場的進口商,以及分銷商(他們可能被視為制造商,對他人生產的商品進行品牌重塑)。
防爆CE認證指令2014/34/EU
指令2014/34/EU (ATEX) 涉及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的設備和保護系統。安全裝置、控制裝置和調節裝置旨在在潛在爆炸性環境之外使用,但對于爆炸風險方面的設備和保護系統的安全運行是必需的或有助于其安全運行,因此也包含在本指令中。范圍內的設備可能是電氣和/或機械性質的。
ATEX 可能適用于其他指令,例如低電壓和機械指令(例如,ATEX 下的控制設備也可能是電氣設備,機器可能包括 ATEX 范圍內的保護系統)。
某些設備不在 ATEX 范圍內,包括:
用于醫療環境的醫療設備
爆炸危險完全由爆炸性物質或不穩定化學物質的存在引起的設備和保護系統
用于家庭和非商業環境的設備,在這些環境中,可能僅由于燃氣意外泄漏而極少產生潛在爆炸性環境,
法規 EU/2016/425(以前的指令 89/686/EEC)涵蓋的個人防護設備
遠洋船舶和海上移動裝置以及此類船舶或裝置上的設備
運輸工具,即僅用于通過航空或公路、鐵路或水路網絡運送乘客的車輛及其拖車,以及旨在通過航空、公共道路或鐵路運輸貨物的運輸工具網絡或水路。不排除打算在潛在爆炸性環境中使用的車輛
除了 CE 標志外,ATEX 還要求范圍內的產品具有特定的防爆標志。
電梯CE認證指令2014/33/EU
電梯指令2014/33/EU適用于大多數載貨和載客電梯,但不包括一些提升人員和貨物的產品(例如機械指令適用的自動扶梯和機械人行道,以及索道法規適用的載人索道裝置)適用)。
2009 年機械指令2006/42/EC第 24 條的修正案闡明了哪些產品在電梯指令的范圍內。一些以前在電梯指令范圍內的產品不再適用(例如,建筑升降機,這些現在在機械指令的范圍內)。
升降機指令不適用于:
速度不大于0.15m/s的起重機械
建筑工地升降機
索道,包括纜車
為軍事或警察目的專門設計和建造的升降機
可以進行工作的起重機械
礦用繞組齒輪
用于在藝術表演期間提升表演者的起重機械
安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起重機械
連接到機器并專門用于進入工作站的起重機械,包括機器上的維護和檢查點
齒輪齒條列車
自動扶梯和機械人行道
如果電梯指令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EHSR) 未涵蓋范圍內的產品存在相關危害,則機械指令的 EHSR 會在指令2014/33附件 I 的 1.1 的初步備注中被調用/歐盟。
壓力設備和容器CE認證指令2014/68/EU和2014/29/EU
指令2014/68/EU和2014/29/EU涵蓋一般壓力設備和簡單壓力容器。他們主要關注范圍內設備中存儲的能量所帶來的危害。機械和其他設備可能包含這些指令范圍內的壓力設備,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指令及其規定可能與與產品相關的其他指令(例如機械指令)一起適用。
燃氣器具CE認證指令EU/2016/426
法規EU/2016/426涉及燃燒氣體燃料的器具,用于烹飪、取暖、熱水生產、制冷、照明或洗滌,并且在適用的情況下,正常水溫不超過 105 0 C。強制通風燃燒器和加熱體配備這種燃燒器也被視為范圍內的器具,安全裝置、控制裝置或調節裝置和組件也是如此。但是,專門設計用于在工業場所進行的工業過程的器具不在范圍內。
索道CE認證指令EU/2016/424
法規EU/2016/424涉及設計用于運載人員的索道裝置,涵蓋纜車和其他帶輪子車輛或其他懸掛裝置的裝置,其中牽引力由一根或多根電纜提供,纜車艙室被提升和/或由一根或多根承載電纜(包括吊船和升降椅)和牽引式升降機取代,其中使用適當設備的用戶通過電纜拖動。它還適用于此類裝置的子系統和安全組件。
本條例不適用于:
升降機指令 2014/33/EU 中的升降機
傳統結構的纜車軌道
用于農業目的的設施
用于游樂場和/或游樂園的現場或移動設備,其設計用于休閑目的,而不是作為交通工具
用于工業目的的采礦設施或現場設施
纜索渡輪
鏈條驅動裝置
炸藥和煙火制品
指令2014/28/EU和2013/29/EU涉及某些爆炸物和煙火制品。
電磁兼容CE認證指令2014/30/EU
電磁兼容性指令2014/30/EU (EMC) 將適用于許多具有電氣方面的設備,主要是為了防止干擾其他電氣設備并使其自身免受此類干擾。它與其他指令(例如機械和低電壓)一起適用,盡管在某些情況下適用無線電設備指令 (RED) 而不是 EMC,EMC 要求成為 RED 的一部分。
醫療設備CE認證指令EU/2017/745
本法規涵蓋醫療器械法規 EU/2017/745(以及之前的指令93/42/EC,經2007/47/EC修訂)范圍內的醫療器械。如果醫療設備也是機器,則相關的機械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EHSR) 也被納入范圍。
個人防護設備CE認證指令2016/425/EU
法規 2016/425/EU 涉及個人防護裝備 (PPE) 必須滿足的基本安全要求,以確保用戶的健康保護和安全。有一些例外情況,包括專門供武裝部隊使用、用于自衛、私人使用以防止惡劣天氣條件的 PPE,以及兩輪和三輪機動車輛的頭盔/面罩。
建筑產品CE認證指令
歐盟法規第 305/2011[20] 號取代了早期的建筑產品指令,統一了范圍內建筑產品的營銷條件。它需要有關建筑產品性能和 CE 標志的可靠信息。
范圍內的建筑產品本質上是任何產品或套件,其生產并投放市場以永久方式納入建筑工程或其部分,其性能會影響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能建筑工程的要求。一些建筑產品(例如 EN 13241-1 范圍內的電動門窗,工業、商業和車庫門和大門的產品標準)也可能是機械指令 2006/42/EC 范圍內的機械。
無線電設備CE認證指令2014/53/EU
指令2014/53/EU涉及無線電設備。如果低壓和/或電磁兼容性指令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包含指令 2014/53/EU 定義的無線電設備,則低壓和電磁兼容性指令的規定不適用于該設備,但包含在無線電設備指令(沒有電壓限制)。
室外使用設備的噪聲排放CE認證指令2000/14/EC
指令2000/14/EC涉及室外使用的設備(可能包括受機械指令約束的機械)的噪音排放。
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氣態和顆粒污染物CE認證指令2016/1628
歐盟法規 2016/1628涉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可能包括受機械指令約束的機械)排放的氣態和顆粒污染物。
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ROHS指令2017/2102/EU
指令2017/2102/EU涉及電氣和電子設備中某些有害物質(鉛、鎘等)的使用。
能源相關產品的生態設計CE認證指令2009/125/EC
指令2009/125/EC涉及對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有影響的任何產品的性能(不包括人員和貨物的運輸工具)。
玩具CE認證指令2009/48/EC
指令2009/48/EC涉及玩具安全。如果玩具是機器,則適用玩具安全指令而不是機械指令。如果玩具包含無線電設備,無線電設備指令(也涵蓋電氣安全和電磁兼容性)也將適用。
一般產品安全指令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 (GPSD) 2001/95/EC涵蓋所有旨在供消費者使用或可能供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共同體法律中沒有其他具有相同安全目標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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